一、挪用公款罪的判定条件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判定条件如下:
主体上,是国家工作人员。
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具体包括: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收益权,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比如,国家工作人员甲,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公款用于炒股营利,数额较大,就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再如,乙将公款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不论数额多少,都构成此罪。要注意挪用公款数额、用途及归还时间等因素综合判断。
二、挪用公款罪怎么申请减刑
挪用公款罪申请减刑,需满足一定条件。首先,在执行期间,若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如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等,可获减刑。其次,有立功表现,如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在抗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应当减刑。
申请时,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会组成合议庭审理,对确有悔改或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但减刑幅度有规定,如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挪用公款罪300万怎么判
挪用公款300万,属于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根据《刑法》规定,一般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是否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情节。若犯罪嫌疑人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可能会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内从轻判处;若没有从轻情节,一般会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基础上量刑,甚至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在了解挪用公款罪的判定条件是什么后,我们知道主要包括主体身份、行为表现以及主观故意等方面。比如主体需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等。那挪用公款后主动归还会如何呢?其实主动归还虽可从轻处罚,但不影响罪名成立。还有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与用于营利活动在量刑上有何区别呢?这些更深入的问题或许您也想了解。如果您对挪用公款罪的判定条件及相关拓展问题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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