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完多长时间评残
工伤认定完成后,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而言,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期限可延长30日。鉴定结论作出后,如对鉴定结果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完后多久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
一般来说,工伤认定结论出来后,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实践中,多建议伤情相对稳定后去做。这是因为劳动能力鉴定是要综合考量工伤职工的伤残状况等。若过早鉴定,可能因伤情未稳定,导致结果不准确;而过晚鉴定,又可能影响职工及时享受应有的工伤待遇。
通常在工伤认定决定书下达且职工伤情稳定,经治疗达到临床相对稳定状态,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即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该委员会会在收到申请后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三、工伤认定完成报销费用怎么算的
工伤认定完成后,报销费用计算如下:
1.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支付。
3.交通、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基金支付。
4.辅助器具费: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基金支付。
5.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6.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按不同等级从基金按月支付。具体计算标准需依当地工伤保险政策确定。
在工伤认定完成后,许多人关心多长时间能够进行评残。一般来说,工伤认定完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评残时间。通常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的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而且不同地区、不同伤情复杂程度等因素,都会对评残时间产生影响。要是你对工伤认定完后评残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或者后续赔偿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工伤评残相关事宜,帮你消除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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