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管辖包括哪些
诉讼管辖主要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和裁定管辖。级别管辖是划分各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地域管辖确定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包括一般地域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特殊地域管辖如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指特定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如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协议管辖允许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后通过书面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但有范围限制。裁定管辖是法院以裁定方式确定管辖,包含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用于处理管辖不明或有争议的情况。
二、诉讼管辖包括什么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它主要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是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基层法院管辖大部分一审案件;中级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等。
地域管辖则确定同级法院在各自辖区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如合同纠纷可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等。此外还有专属管辖,像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移送管辖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无管辖权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指定管辖是上级法院指定某个下级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
三、诉讼管辖包括裁定吗
诉讼管辖包括裁定管辖。裁定管辖是对法定管辖的补充和变通。它主要包括三种情况:
移送管辖: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管辖权转移: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诉讼管辖包含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等多种类型。级别管辖确定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地域管辖则明确了同级法院在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比如合同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了解这些对于打官司来说至关重要,因为不同的管辖规定会影响案件的受理和审理。你在诉讼相关事务中是否对管辖问题存在疑问呢?要是对诉讼管辖的具体适用、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困惑,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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