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工伤以后有什么待遇
认定工伤后,享有多种待遇。医疗待遇方面,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范围内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适当延长。
职工因工伤需要护理的,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构成伤残的,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依伤残等级而定,如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
二、认定工伤以后怎么赔付
认定工伤后,赔付流程如下:
首先,确定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
医疗费凭票据实报销。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若有伤残,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确定赔偿标准。
如构成五级至十级伤残,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相应月数的本人工资。
保留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还能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大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缴纳的,则全部由单位承担。
三、认定工伤以后要多久才能伤残鉴定
认定工伤后,一般在病情相对稳定时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
法律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比如,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就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委员会受理后,会按规定时间完成鉴定并出具结论,这能确定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等情况,为后续的赔偿等事宜提供依据。
认定工伤以后的待遇是多方面的。除了常见的医疗费用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照发外,还有伤残津贴等。对于因工伤导致伤残的职工,会根据伤残等级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并且,工伤职工还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职工需要安装辅助器具,工伤保险也会给予相应支持。另外,工伤职工旧伤复发,仍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你是否对认定工伤后的具体待遇细节还有疑问呢?如果在工伤待遇的计算、申请流程等方面存在困惑,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提供精准、详细的解答,帮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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