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待遇不包括哪些
工伤保险待遇有一些不涵盖的内容,具体如下:
1.非工伤引发疾病的治疗费用:工伤保险主要保障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产生的医疗等相关待遇。像职工自身先天性疾病,或者因个人生活习惯导致的疾病(比如和工作环境无关的吸烟引发肺癌),这类与工伤无关疾病的治疗费用,工伤保险是不管的。
2.未经批准的康复费用:工伤职工康复治疗要按规定评估且经相关部门批准。若职工自行选康复机构,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产生的康复费用,不在工伤保险待遇范围内。
3.非因工伤停工期间待遇:只有工伤导致的停工留薪期,职工才有原工资福利不变等相关待遇。因事假、病假等非工伤原因停工,不能享受停工留薪待遇。
二、工伤保险待遇享受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工伤保险待遇要想享受,得满足这些前提条件:
1.劳动关系要存在。职工得和用人单位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像签了劳动合同,或者虽没签合同但实际形成了劳动关系这种情况都算。只有这样,后续的保障才有基础。
2.得在工伤认定范围内。比如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的事儿受伤;或者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做和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时受伤等法定情形。而且得经过法定程序,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是工伤才行。
3.用人单位得按规定交工伤保险费。要是单位没依法缴费,那出了工伤事故,就得单位自己掏钱给职工付工伤保险待遇了。
三、工伤保险待遇如何申请领取
1.职工要是出了事故受了伤,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被诊断、鉴定有职业病,那所在单位得在事故发生日或者确诊职业病那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去申请工伤认定。要是碰到特殊状况,跟社保行政部门报备同意后,申请时间能适当延长些。
2.要是单位没按规定去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本人、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或者确诊职业病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3.工伤认定完了后,职工能拿着工伤认定决定书等材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待遇。材料像医疗费用票据、病历这些医疗相关的,还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
工伤保险待遇包含了多项内容,但也有一些情况并不在其范畴内。比如,职工因个人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的伤亡,工伤保险通常不予赔付。还有,职工故意自残或自杀造成的伤害,也不在工伤保险待遇范围内。另外,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但在48小时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种情况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是不包括的。你是否对工伤保险待遇的范围还有其他疑问呢?要是在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方面还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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