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是否有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通常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例如,劳动者在公司工作3年,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公司应支付的经济补偿为3×5000=15000元。
需注意,若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此外,用人单位还需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及时办理终止手续,并支付相应补偿。若未依法支付,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权。
三、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例如,你在单位工作了3年,月工资5000元,那么单位应支付3×5000=15000元的经济补偿。若单位不支付,你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时,赔偿标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你对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年限认定等还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的相关法律问题,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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