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责任分担方式是怎样的
工伤赔偿责任分担主要如下:
①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即职工只要认定为工伤,不论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由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用工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③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④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总之,工伤赔偿责任通常由用人单位承担,在特定情形下可由相关单位依据具体情况分担责任。
二、工伤赔偿责任人如何确定
工伤赔偿责任人的确定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而言,若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在职工发生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大部分赔偿项目,如工伤医疗待遇、伤残津贴等。用人单位则需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工伤赔偿责任均由用人单位承担。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比如存在劳务派遣关系,若派遣单位有过错,也可能与用工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如果是因第三人侵权导致职工工伤,第三人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职工还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二者并不冲突。但工伤赔偿后,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可向第三人进行追偿。总之,要依据实际的用工关系、社保缴纳等情况综合判定工伤赔偿责任人。
三、工伤赔偿责任如何分担
工伤赔偿责任分担需依具体情形而定。一般而言,若用人单位有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等。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在存在劳务派遣关系时,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非法转包、分包的,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职工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第三人已赔偿的,社保部门及用人单位不再重复支付,但医疗费等重复赔偿项目除外。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害,按本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负担。
在了解工伤赔偿责任分担方式是怎样的之后,我们知道了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金等在其中各自的责任。但实际情况往往更为复杂,比如当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时,所有工伤赔偿责任都需由用人单位承担。又或者在第三人造成工伤的情况下,责任分担会涉及多方。若您在工伤赔偿责任分担方面还有诸如赔偿流程、不同情形下具体责任界定等更多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依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读工伤赔偿责任分担的各类细则,帮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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