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诉讼案件的特别规定有哪些
离婚诉讼案件有如下特别规定: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重大过错指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若被告起诉离婚,不受此限制。此外,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二、离婚诉讼案件如何办理
离婚诉讼案件办理流程如下:
首先是起诉阶段,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写明诉求、事实及理由等,并提供相关证据。
其次是立案受理,法院受理后会送达传票等诉讼文书给双方当事人。
接着进入审理阶段,包括调解和开庭审理。调解不成则开庭,双方陈述、举证质证。
庭审后,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至上级法院。
办理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夫妻感情破裂、财产状况、子女抚养等方面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整个过程较为复杂,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办理,以确保程序合法、权益得到最大保障。
三、离婚诉讼案件第一次怎么判
离婚诉讼案件一审判决结果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比如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
若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院一般会判决不准离婚。例如双方虽有矛盾,但仍有和好可能,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且不符合法定离婚情形。
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会综合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庭审陈述等,判断夫妻感情状况。需注意,即使第一次未判离,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再次起诉,若无新情况、新理由,法院一般会判离。
在离婚诉讼案件中,除了常见的程序和规定外,还有一些特别之处。比如,涉及军人的婚姻,在离婚时需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也有特别考量。像一方隐匿、转移财产的情况,在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你是否正面临离婚诉讼相关困扰,对这些特别规定不太清楚呢?若你想深入了解离婚诉讼案件特别规定的具体适用、特殊财产如何界定等问题,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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