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条件下能起诉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条件下可起诉离婚: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时,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符合上述条件,由法院审理判定是否准予离婚。
二、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
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构成需满足以下条件:
主体方面,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主观上表现为过失。
客观上,一是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二是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其中,重大损失的判定较为关键,如导致公司、企业破产,或造成大量资金亏空、资产严重贬值等情况。需注意,只有当行为人的失职等行为与国家利益遭受的重大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才构成此罪。
三、什么条件下第三人不可以代为清偿
第三人代为清偿需满足一定条件,若不满足则不可代为清偿。主要情形如下:
一是根据债的性质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比如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务,像基于雇佣合同产生的劳务给付之债,他人无法代为履行。
二是当事人约定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效力。
三是法律明确规定不能由第三人代为清偿的情况。例如,涉及特定身份关系的债务履行,必须由债务人亲自为之。若第三人强行代为清偿,债权人有权拒绝。因为这种情况下,债务的履行与债务人的特定身份或能力紧密相关,第三人代为清偿可能无法达到债务原本的履行目的,破坏债的关系的稳定性和特定性。
当我们探讨什么条件下能起诉离婚时,其实这背后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若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比如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那么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且,法院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真正破裂,而非一方的意愿。如果您正在面临婚姻困境,对起诉离婚的具体条件仍有疑问,比如不知道如何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等,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理清思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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