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辖异议可以再审吗
管辖异议裁定生效后,不能直接就管辖异议问题申请再审。
但如果因管辖错误导致案件实体审理错误,进而影响裁判结果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再审程序寻求救济。比如因管辖错误使得本不应受理的案件受理并作出了错误判决,在符合再审法定情形时,可申请再审纠正实体错误。再审审查阶段会综合审查全案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因管辖问题影响案件公正审理及裁判结果的情形,若存在,则可能启动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及司法公正。
二、管辖异议再审的条件是什么
管辖异议再审需满足一定条件。首先,原管辖异议裁定存在错误,这是启动再审的前提。其次,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定,且该证据在原审中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再者,原裁定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例如,存在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等程序违法情形。当事人对管辖异议裁定不服申请再审,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一般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若符合上述条件,当事人可通过法定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经法院审查属实后,会启动再审程序对管辖异议问题重新进行审理和裁决,以确保案件管辖的正确性和公正性。
三、管辖异议再审需满足哪些特殊条件
管辖异议再审需满足特定条件。首先,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结果,且该证据是在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其次,原裁判存在认定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等情形。再者,原裁判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另外,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当事人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在理解了管辖异议裁定生效后不能直接就管辖异议问题申请再审这一规则后,大家也清楚了因管辖错误导致实体审理错误时可通过再审寻求救济。那么,具体该如何准确判断管辖错误是否已对实体审理产生影响呢?又怎样才能顺利启动再审程序呢?这些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让当事人感到困惑。如果您对管辖异议再审相关事宜还有疑问,比如不清楚申请再审的具体流程、再审审查重点等,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助力您明晰自身权益与应对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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