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要追讨哪些财产
离婚能追讨的财产大多是夫妻共同财产。像婚姻期间的工资、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还有继承或受赠(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的财产,都算共同财产。
这些共同财产,双方先商量着分。要是谈不拢,可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按财产状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来判。
要是一方偷偷藏、转、卖、毁财产,或伪造债务想多占,分财产时对其可少分或不分。
二、离婚时遗漏的财产如何追讨
离婚时遗漏财产追讨,可在发现遗漏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属民事诉讼,案由为离婚后财产纠纷。
诉讼中,需提供证据证明该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且在离婚时被遗漏。如银行账户明细、房产登记信息、财产购置合同等。法院经审理,若认定属实,会根据实际情况对遗漏财产进行合理分割。一般遵循均等分割原则,同时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对该方可能少分或不分。分割后,发现另一方还有上述行为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
三、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财产咋维权
若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财产,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权:首先,尽快收集对方隐匿财产的证据,比如银行账户明细、房产交易记录、财产转移的相关凭证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一般会根据证据情况,对隐匿财产的一方予以少分或不分的判决,并支持您重新分割财产的诉求。
在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中,除了上述常见情况外,还有一些细节值得关注。例如,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到底该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以及在分割财产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是否有给予适当帮助的义务呢?这些问题都与离婚能追讨的财产密切相关。若您对这些内容还有疑问,或者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存在其他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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