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该怎么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构成此罪主体需为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使用权。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所有权及财经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有三种情形:一是挪用公款供个人或他人进行走私、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二是挪用数额较大公款用于投资、购买股票等营利活动;三是挪用数额较大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挪用用于救灾、抢险等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从重处罚。
二、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标准如下: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如挪用公款供个人或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以挪用公款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的起点。具体数额标准各地有差异。需注意,多次挪用公款不还,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实际数额认定。
三、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如何区分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主要有以下区分:
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客体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公款的占有、使用、收益权以及国家财经管理制度;挪用资金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等单位资金的所有权。
行为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的对象是公款,包括特定款物等;挪用资金罪的对象是本单位资金。
例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挪用公款用于个人投资;公司员工乙挪用本单位资金用于炒股。甲构成挪用公款罪,乙构成挪用资金罪。在司法实践中,关键看主体身份及资金性质来准确认定罪名。
挪用公款罪是一项严重的罪名,它不仅侵犯了公共财产所有权及财经管理制度,更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当涉及挪用公款案件时,很多人会关心如何认定犯罪情节、挪用特定款物会面临怎样更严厉的处罚等问题。这些与挪用公款罪紧密相关的拓展内容,对于全面了解该罪行有着重要意义。如果你对挪用公款罪相关问题仍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深入探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助你拨开法律迷雾,明晰其中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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