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速上别车算危险驾驶吗
高速上别车可能构成危险驾驶。根据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属于危险驾驶罪。高速上别车通常是具有恶意的故意行为,若频繁变道、急刹车等别车行为达到情节恶劣程度,就符合危险驾驶罪中“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情形。
判断情节是否恶劣,会综合考虑别车的速度、持续时间、道路上车辆与行人的多少、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比如造成了其他车辆紧急避让、追尾碰撞等后果,一般会认定情节恶劣。若高速别车未达犯罪标准,也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会面临罚款、扣分等行政处罚。
二、高速上别车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
高速上别车极其危险,会面临严重法律后果。
从危害公共安全角度看,若别车行为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即便未引发严重事故,其行为也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可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比如多次别车、别车行为恶劣等,还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甚至面临治安拘留等处罚。总之,高速别车是严重违法行为,切勿尝试。
三、高速恶意别车致人伤亡要负啥刑责
高速恶意别车致人伤亡,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若行为人主观上是过失,比如因别车引发碰撞致他人伤亡,一般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若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仍恶意别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当探讨高速上别车可能构成危险驾驶这个话题时,我们不仅清楚了其法律界定,更要明白这背后的严重后果。除了面临刑事处罚,若未达犯罪标准,也会遭受行政处罚。那么,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目睹他人在高速上别车,或者自己不小心成为别车行为的受害者,我们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又或者,当自己对高速别车行为的相关法律适用存在疑问时,怎样才能获得准确清晰的解答呢?如果您对这些问题有所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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