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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多少可以请求解散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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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23 · 1641人看过
导读:单独或合计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损股东利益且其他途径无法解决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含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等情形。股东需收集证据,按法定程序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解散诉求。
持股多少可以请求解散公司股票

一、持股多少可以请求解散公司股票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符合上述持股比例的股东可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这里的“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包括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决议等情形。股东应收集相关证据,按法定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解散公司诉求。

二、持股比例达多少能请求解散公司

根据《公司法》规定,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法定情形主要包括: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需注意,请求解散公司需有充分证据证明符合上述条件,通过法定程序进行。

三、持股比例达多少可申请公司破产清算

一般而言,单一股东持股比例并非申请公司破产清算的直接依据。根据《企业破产法》,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务人债权人或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若股东认为公司符合破产条件,可推动召开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决议,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但这也不是单纯基于持股比例,而是要综合考量公司财务状况等因素。关键在于证明公司存在资不抵债等法定破产情形,而非取决于特定持股比例。

当我们深入了解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时,会发现其中还有不少细节值得关注。比如,如何准确判断公司是否真的处于“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状态,除了文中提到的那些情形,还有没有其他隐藏的迹象呢?另外,在收集相关证据时,怎样才能确保证据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如果对于这些拓展问题,或者在提出解散公司诉求的具体操作上还有疑问,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帮您理清复杂的法律程序,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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