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离婚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不包括哪些方面
诉讼离婚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主要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不包括的方面通常有:单纯的感情破裂,仅因夫妻感情不和等常见离婚原因而请求损害赔偿一般不会得到支持;一方的个人过错,如一方因自身的赌博、吸毒等恶习导致离婚,通常不能作为请求损害赔偿的事由;以及一些轻微的家庭矛盾或冲突,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损害程度等情况。总之,需符合法律明确规定的损害情形,法院才会予以支持损害赔偿请求。
二、诉讼离婚哪些情形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下情形诉讼离婚时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无过错方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之后又在离婚后另行主张的,法院不予支持。
2.并非法定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形。法定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重大过错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若不属于这些情况,则不能请求。
3.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若向第三者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通常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4.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相关规定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三、诉讼离婚哪些情形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依据《民法典》,在诉讼离婚里,不存在以下法定情形的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一是重婚,即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二是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三是实施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进行殴打、捆绑等身体暴力或精神暴力;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如长期对家庭成员进行折磨、不给治病等或对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五是有其他重大过错,如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若对方不存在以上过错行为,当事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诉求通常不会得到法院支持。并且主张赔偿需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未提赔偿请求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在探讨诉讼离婚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不包括哪些方面时,我们明确了法律规定的几种可获赔偿的情形。但要知道,除了已明确的可赔偿情形外,一些日常常见行为并非当然构成可获赔偿情形。例如,偶尔的争吵未上升到家庭暴力程度,或仅是一般性的家庭琐事矛盾等,这些通常不在损害赔偿范围内。要是你对诉讼离婚请求损害赔偿还有其他疑问,比如哪些行为虽类似但不构成可赔偿情形,或者对具体赔偿标准等有困惑,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