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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前已经实际使用的是否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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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14 · 1882人看过
导读:“先用权”规定,若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实际使用且符合一定条件,则不算侵权。具体指在申请日前已制造同样产品、使用同样方法,或做好相关准备,且仅在原有规模内继续制造、使用的情况,“原有范围”涵盖申请日前已有的和能达到的生产规模,超出可能侵权。主张先用权者需负责举证,举证不充分可能被判定侵权。
专利前已经实际使用的是否侵权

一、专利前已经实际使用的是否侵权

先说“先用权”,要是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就实际使用了,还符合一些条件,那就不算侵权。

按规定,申请日前已造同样产品、用同样方法,或做好相关准备,且只在原有规模内继续制造、使用,不算侵权。“原有范围”含申请日前已有的和能达到的生产规模。超出就可能侵权。

主张先用权的得负责举证,证明申请日前就实际用过且符合条件。要是举证不充分,就可能被判定侵权。

二、专利申请前已实际使用的产品是否构成侵权

专利申请前已实际使用的产品一般不构成侵权。依据《专利法》,存在“先用权”制度。即专利申请日前,若他人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不过,“先用权”有适用条件。一是在先使用行为应在专利申请日之前;二是要证明已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做好必要准备;三是后续使用应在原有范围内,如原有生产规模、销售范围等。若超出原有范围使用,则可能构成侵权。

三、专利前实际使用且符合条件还会被认定侵权吗

若在专利申请日前已实际使用且符合条件,通常不认定为侵权。依据《专利法》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原有范围”一般包括专利申请日前已有的生产规模以及利用已有的生产设备或者根据已有的生产准备可以达到的生产规模。不过,先用权人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在专利申请日前已实际使用或做好必要准备。所以,只要能证明符合先用权的条件,继续在原有范围内实施的行为不会被认定为侵权。

当探讨专利前实际使用的是否侵权这一问题时,除了明确这种实际使用在某些条件下可能不构成侵权外,还有相关拓展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实际使用人在专利申请日后扩大了使用规模,这种超出原有范围的使用是否还能被认定为不侵权就存在疑问。另外,实际使用的技术与专利技术在后续发展中出现一定变化时,判定是否侵权也更为复杂。如果你在实际中遇到关于专利前实际使用是否侵权的问题,或是对上述拓展情况存在困惑,别让疑问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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