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代位权所行使的效力有哪些

代位权所行使的效力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14 · 1336人看过
导读:代位权行使的效力体现在三方面。对债权人,可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并优先受偿,行使范围以债权为限,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对债务人,其对债权的处分权受限,不得妨碍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对次债务人,需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可向债权人主张对债务人的抗辩权。如甲欠乙、丙欠甲货款,乙可行使代位权。
代位权所行使的效力有哪些

一、代位权所行使的效力有哪些

代位权行使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可通过行使代位权,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其债权得以优先受偿。但行使范围以其债权为限,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对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对其债权的处分权受限,不得妨碍债权人行使代位权。

对次债务人的效力:次债务人需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若其对债务人享有的抗辩权,可向债权人主张。

例如,甲欠乙货款,丙欠甲货款,乙可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向自己清偿,丙不能以与甲之间的其他纠纷对抗乙,甲也不能擅自处分对丙的债权,乙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可向甲主张。

二、代位权行使后债权人受偿顺序如何定

在我国,当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受偿顺序按相关法律规定确定。《民法典》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胜诉后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实践中,若多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一般遵循“谁先起诉谁先受偿”原则。即先获得生效法律文书并进入执行程序的债权人,优先从次债务人的财产中受偿。若各债权人同时起诉且都胜诉,通常按债权比例受偿。这样既保障了积极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利益,也体现公平原则,避免个别债权人“坐享其成”,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三、代位权行使后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有无

在我国,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有优先受偿权。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这意味着,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从次债务人处获得清偿,实际上承认了其优先受偿的地位。

该规定主要是为了鼓励债权人积极行使代位权,保障其债权实现。若不赋予优先受偿权,债权人可能因行使代位权后其他债权人参与分配,导致其付出成本却无法保障自身债权优先实现,从而影响代位权制度功能的发挥。

在探讨代位权所行使的效力有哪些时,除了已解答的效力方面,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代位权行使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会发生怎样的具体变化。若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是否会相应消灭,以及消灭的范围如何界定。另外,代位权行使的费用承担问题也颇为关键,究竟是由债务人承担,还是根据具体情况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合理分配。若你对代位权行使效力后的这些拓展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剖析。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