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结婚 > 婚姻无效与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无效与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12 · 2947人看过
导读:婚姻存在无效和可撤销两种特殊情形。婚姻无效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未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可撤销婚姻情形包括:因胁迫结婚,受胁迫方可在胁迫行为终止或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撤销;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撤销。
婚姻无效与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一、婚姻无效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无效的情形:

重婚,即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未到法定婚龄,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婚姻无效与可撤销案件的法律处理方式如何

婚姻无效与可撤销案件处理方式有别。

婚姻无效案件中,根据《民法典》,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法院受理申请后,适用特别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审理中,婚姻效力的认定不适用调解,应依法作出判决。财产和子女问题可调解,调解不成另行判决。

可撤销婚姻方面,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方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院审理此类案件,适用简易或普通程序。撤销权人可选择撤销或不撤销。婚姻被撤销后,同无效婚姻一样,自始无效,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三、婚姻无效与可撤销情形的法律后果如何

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在法律后果上有相同点和不同点。

相同点:一是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三是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不同点:婚姻无效情形为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可撤销情形为因胁迫结婚及一方隐瞒重大疾病。且请求权行使期限不同,受胁迫方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当探讨无效与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时,除了已了解的常见情况,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在法律关系中,无效与可撤销之后的财产返还问题是关键。对于无效的情形,财产一般应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可撤销情形下,被撤销后也需进行合理的财产处置。另外,因无效或可撤销给一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承担也很重要,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所受的损失。如果您在面对合同、婚姻等事务中,对无效与可撤销后的财产处理、责任认定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剖析。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