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中夫妻连带责任如何认定
夫妻连带责任的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要看债务是否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来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若无特别约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需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看债务用途。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夫妻应承担连带责任。比如,一方借款用于家庭购置房产等。
再者,举证责任方面。债权人主张夫妻承担连带责任的,需证明债务属于上述夫妻共同债务情形。若夫妻一方能证明该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可不承担连带责任。
最后,法律规定特定情形下的债务,如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否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二、诉讼里夫妻连带责任追偿权如何判定
夫妻连带责任追偿权判定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与原则。
若夫妻共同债务已由一方全部清偿,根据《民法典》,该方就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部分,有权向另一方追偿。判定时,首先看债务性质,需是夫妻共同债务,即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债务。其次,确定各自承担份额,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一般均等承担。
实践中,主张追偿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债务为共同债务及自己超额清偿情况。法院会审查证据材料,结合具体案情判定追偿权是否成立及追偿数额。例如一方能证明另一方应承担债务却未承担,可获法院支持。
三、诉讼中夫妻连带责任认定有啥法律依据
诉讼中夫妻连带责任认定的主要法律依据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承担连带责任。例如夫妻共同签字贷款买房,二人都有偿还贷款责任。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另一方要承担连带责任。
当探讨诉讼中夫妻连带责任如何认定时,除了核心的认定要点,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认定连带责任后,债务的清偿顺序便是一个重要问题,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全部债务,还是按一定比例分担,这会影响债权人利益和夫妻双方权益。另外,若一方承担了超出其应承担份额的债务,对另一方的追偿权该如何行使也是关键。在司法实践中,这些问题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新的纠纷。如果您对诉讼中夫妻连带责任认定后的债务清偿、追偿权等问题存在疑惑,别让困惑持续,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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