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是不能行使代位权的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不能行使代位权:
一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比如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二是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合法或者无效,比如存在违法的合同关系等。
三是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具有人身专属性,比如基于特定的信任关系产生的债权等。
四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但债务人的债务未到期,或者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未到期的,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总之,只有符合法定条件,债权人才能依法行使代位权。
二、行使代位权被法律禁止的情况有哪些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行使代位权被法律禁止的情况主要有: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得代位行使。如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债权人对债务人不享有合法债权时,不能行使代位权。代位权的行使以合法债权为基础,若债权本身不合法,自然不能代位行使。
债务人的债权未到期,债权人通常不能行使代位权。因为未到期债权,债务人是否怠于行使尚不确定,也未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
三、行使代位权受哪些法律限制不能行使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行使代位权存在以下法律限制:
债权合法性: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须合法,非法债权不受法律保护,无法行使代位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人须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即应当且能够行使却不行使,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
专属性债权排除: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不能代位行使。
债权到期: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均应到期。
当探讨哪些情况是不能行使代位权的时候,除了文中提到的几种常见情形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比如,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若存在法定的无效事由,那么债权人就无法行使代位权。另外,如果次债务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的抗辩权,如同时履行抗辩权等,也会影响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这些复杂的情况可能会让你在理解和运用代位权时感到困惑。要是你对不能行使代位权的具体细节、相关法律规定的适用范围等还有疑问,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提供精准且清晰的解答,助你消除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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