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判决不服法院还会强制执行吗
1.离婚判决不服通常不会直接引发法院强制执行行为。若对其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宜不满,可借助上诉等法定途径寻求救济。
2.判决生效后,若一方未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像不支付抚养费、不配合房屋过户等情况。法院会依申请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强制手段,保障判决得以执行。
3.然而,在上诉期间,由于判决尚未生效,法院不会开展强制执行工作。因此,需先确定判决是否已生效,之后再考虑是否申请强制执行。
二、对离婚判决强制执行有异议该如何处理
若对离婚判决强制执行有异议,可按以下途径处理。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有异议的,应在该执行标的执行终结前,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当事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可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审查后,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三、对离婚判决不服被强制执行有啥救济途径
若对离婚判决不服且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有以下救济途径:
执行过程中提出执行异议:依据《民事诉讼法》,若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可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裁定不服,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针对原判决申请再审:对已生效的离婚判决中财产分割问题,可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涉及判决中解除婚姻关系部分,不得申请再审。
当我们探讨离婚判决不服法院是否还会强制执行这个问题时,需要明确的是,一般情况下,一审离婚判决并非立即生效,在上诉期内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此时一审判决不产生强制执行的效力。但如果上诉期已过,判决生效,而一方不履行判决内容,另一方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并且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是你对离婚判决相关的强制执行环节存在疑问,比如如何申请、执行的具体流程等,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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