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贪污罪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侵吞公共财物:国家工作人员靠职务便利,把自己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据为己有,像单位财务私存公款到自己账户。
窃取公共财物:也就是监守自盗,比如仓库管理员利用职务,偷偷拿走所保管物资。
骗取公共财物: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公共财物,例如伪造报销凭证骗单位经费。
其他手段:利用职务改账目、销毁单据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国家工作人员不正当占有公共财物,可能构成贪污罪。
二、贪污罪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标准是啥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认定标准如下:
主体方面,需是国家工作人员,涵盖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
行为方面,利用职务便利是关键,即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手段包括侵吞、窃取、骗取等。
数额和情节上,一般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数额较大”;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属“数额巨大”;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属“数额特别巨大”。同时,贪污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但有特定较重情节的,也可认定。
三、贪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判定的
贪污罪量刑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判定。贪污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属“数额较大”。
贪污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属“数额巨大”。
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属“数额特别巨大”。同时,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当我们探讨贪污罪的情形有哪些时,除了正文所提到的常见情况,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贪污罪既遂后赃款的去向也会影响量刑判断,比如是否用于公务支出等。而且,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在某些情况下容易混淆,挪用公款只是暂时使用公款,而贪污罪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若你身边有涉及疑似贪污行为的事件,对贪污罪的认定标准、量刑情节等问题存在疑惑,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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