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人离婚一方有外债怎么办
离婚碰到一方有外债,得先弄清楚债务性质。要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就得一起承担。像夫妻一起签字、一方事后认可,或者是用在共同生活、经营上的债务,都算共同债务。
要是被认定是个人债务,那就负债的人自己还。比如一方自己借的、远超家庭日常开销的债务,通常是个人债务,除非债主能证明这笔钱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经营上,或者夫妻都有借的意思。
离婚打官司时,双方得把债务情况的证据准备好,法院会依法依规、根据证据来判定债务咋承担。
二、两人离婚一方外债是否需共同承担
两人离婚时一方外债是否需共同承担,要分情况判断。
若该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无需另一方共同承担。比如一方私自借贷用于个人投资且收益未用于家庭生活。
但如果债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像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另外,虽以一方名义所负,但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为家庭日常开销、子女教育、医疗等所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判断时需结合债务用途、是否有共同意思表示等多方面因素,以确定是否为共同债务。
三、两人离婚一方有外债该如何进行债务分割
离婚时一方外债的分割需区分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若一方所负外债属于其个人债务,例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等,则由债务人个人承担清偿责任,另一方无义务偿还。
实践中,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债务性质,以确定分割方式。
当探讨两人离婚一方有外债怎么办时,除了常规的债务处理,还有一些相关情况需了解。若该外债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共同偿还。但要是一方能证明该债务是另一方的个人不合理开支,比如赌博、吸毒等产生的外债,那通常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另外,债务的举证责任分配也很关键,不同情况的举证要求不同。如果你对离婚时外债的性质判定、偿还比例等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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