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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撤销权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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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10 · 1998人看过
导读:离婚撤销权常见有两种状况。一是受胁迫结婚,受胁迫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需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则在恢复自由后一年内提出。二是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可请求法院撤销协议,若未发现欺诈、胁迫等情况,法院将驳回诉求。撤销权行使有法定条件和期限,当事人应及时依法维权。
离婚撤销权有什么规定

一、离婚撤销权有什么规定

离婚撤销权常见两种状况。一种是受胁迫结婚,受胁迫方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要在胁迫终止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自由的,恢复自由后一年内提出。

另一种是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请求撤销协议的,法院会受理。若未发现欺诈、胁迫等情况,法院将驳回诉求。

要知道,撤销权行使有法定条件和期限,当事人得及时依法维权。

二、离婚撤销权行使的法律期限是多久

在我国法律体系里,离婚不存在撤销权一说,但涉及婚姻可撤销的情况。依据《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此外,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此“一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三、离婚撤销权行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离婚撤销权主要涉及可撤销婚姻,法定情形有两种:

一是因胁迫结婚的。依据《民法典》规定,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则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里的胁迫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结婚。

二是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发现后,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旦婚姻被撤销,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在探讨离婚撤销权有什么规定时,除了基本的规定外,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行使离婚撤销权后财产如何处理,一般来说,因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另外,涉及到子女抚养权问题,与婚生子女一样,非婚生子女抚养权也是按照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确定。如果您对离婚撤销权规定的具体适用、财产处理细节或子女抚养权争夺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专家为您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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