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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的外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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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09 · 2029人看过
导读:外债在离婚后是否需双方共同承担,要依具体情况判定。若债务是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如日常购买食品、用品所借,属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仍需共担;若一方超出家庭日常所需举债,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如用于赌博,不属于共同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关键是判断债务用途和条件。
离婚后一方的外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离婚后一方的外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这需依具体情况判定。若该外债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离婚,双方仍需共同承担。比如一方为家庭日常购买食品、生活用品所借债务。

但若债务是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由负债方独自承担。例如一方私自对外大额举债用于赌博等违法活动。

所以关键在于判断债务用途及是否符合上述条件,以此确定是否为共同债务。

二、离婚后一方债务引发纠纷法律如何判定

离婚后一方债务纠纷判定需依债务性质而定。

若属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规定,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即使离婚,双方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向任一方主张债权,一方清偿后可按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若为一方个人债务,如婚前个人债务、一方因赌博等不合理开支所负债务,仅由负债方独自承担,债权人不能要求另一方偿还。

判定债务性质时,通常需结合债务用途、双方约定、交易习惯等综合判断。若产生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决。

三、离婚后一方恶意举债会认定为共同债务吗

离婚后一方恶意举债通常不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离婚后双方婚姻关系已解除,一方单独举债缺乏“夫妻共同意思表示”这一基础。若债权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原夫妻共同生活等符合共同债务的情形。而恶意举债明显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构成要件,没有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或经营。所以,一般情况下,离婚后一方恶意举债应由举债方独自承担,不认定为原夫妻共同债务。

当探讨离婚后一方的外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时,除了明确债务归属的核心问题,还有相关联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若判定为共同债务,双方在偿还比例上该如何确定,这往往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定。另外,对于已偿还共同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进行追偿。在实际生活中,这方面的纠纷也并不少见。如果您在离婚后遇到外债归属、偿还比例、追偿等相关法律问题,感到迷茫无措,不要担心。只需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详细且精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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