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判孩子抚养权归谁所有
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
首先会考量双方抚养能力,如经济状况、居住条件等。经济条件好、能提供稳定生活环境的一方较有利。
其次看抚养意愿,积极主动履行抚养责任、关爱孩子成长的一方会获青睐。
再者,孩子年龄也很关键。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方生活;八周岁以上会尊重孩子意愿。
此外,孩子长期生活环境、双方有无不良嗜好等也在考虑范围内。若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有虐待孩子行为,获得抚养权可能性降低。法院综合各因素,以保障孩子健康成长为出发点,作出抚养权归属判决。
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有哪些法律义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主要有以下法律义务:
1.支付抚养费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且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协助探望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若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后未获抚养权一方探视权如何保障
离婚后未获抚养权一方的探视权受法律保护。《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若双方能就探视方式、时间等达成一致,可签订书面协议,按约定履行。若无法协商一致,未获抚养权方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确定探视的时间、方式等具体内容。
若直接抚养方拒绝协助行使探视权,未获抚养权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常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罚款、拘留等措施促其履行协助义务,但不会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若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探视方有吸毒、暴力倾向等,直接抚养方可向法院申请中止探视,待情形消失后,再恢复探视。
在探讨离婚判孩子抚养权归谁所有时,我们还需关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在孩子教育费用承担方面,若超出原定抚养费数额,能否要求另一方增加费用?通常在孩子升学、突发重大疾病等合理情况下,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适当增加费用的。另外,抚养权并非一成不变,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出现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另一方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若你在孩子抚养权判定、费用承担及变更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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