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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事由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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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05 · 2104人看过
导读:再审事由的构成要件因具体情形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或应回避人员未回避;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无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当事人因不可归责事由未参加诉讼;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据以裁判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等枉法行为。它们是启动再审程序的关键依据。
再审事由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一、再审事由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再审事由的构成要件因具体情形而异。一般来说,主要包括: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等。这些构成要件是启动再审程序的关键依据。

二、再审事由构成要件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再审事由构成要件认定标准依不同事由而异:

证据类:新证据需是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存在但因客观原因未发现,或原审结束后新形成,且足以推翻原裁判;原裁判认定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未经质证、法院未调查收集等,也属再审事由。

法律适用类: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比如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或违反法律溯及力规定等。

程序类: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应回避未回避、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获法定代理人代理、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等程序违法情形。

裁判类:据以作出原裁判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以及审判人员审理时有贪污受贿等渎职犯罪行为。

三、再审事由构成要件的认定标准是啥

再审事由构成要件认定标准需依不同事由区分。

对于事实认定类,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新证据应是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但未发现,或原审结束前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且对原裁判认定事实有实质影响。

法律适用类,若“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通常指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不符、适用已失效或未生效法律等。

程序违法类,“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包括违法送达起诉状副本等导致当事人无法行使辩论权等情形。

审判人员违法类,若“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需有生效刑事法律文书或纪律处分决定证明。

当探讨再审事由的要件包括什么时,除了正文提及的内容,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一方面,再审申请提出的时间也是关键因素,超过规定的时间限制,可能会影响再审申请的受理。另一方面,证据的充分性与关联性至关重要,新发现的证据需要足以影响原判决结果,且与再审事由紧密相连。再审不仅涉及对原判决事实认定的审视,也关乎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如果您在再审事由的时间规定、证据准备等方面存在疑问,或是对再审程序的其他细节感到困惑,别让疑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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