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休未休年休假有什么补偿规定
1.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安排年休假天数不足时,需按日工资收入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日工资收入通过职工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
2.要注意,这里的300%工资报酬已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的工资收入。
这意味着用人单位除正常付工资外,还得额外支付200%工资报酬。
二、应休未休年休假补偿规定执行不力咋办
若应休未休年休假补偿规定执行不力,劳动者可按以下方式维权:
协商:可先与用人单位友好沟通,要求其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一般为日工资收入的300%。
调解:若协商无果,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督促单位履行。
投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需按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数额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仲裁和诉讼: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应休未休年休假补偿争议如何依法解决
应休未休年休假补偿争议可按以下途径依法解决:
首先,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劳动者向单位提出依法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双方就补偿金额、支付时间等协商一致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
还能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由调解组织居中协调。
若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了解应休未休年休假的补偿规定后,我们深知这一规定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其实,除了明确的补偿标准外,用人单位若不依法执行,还可能面临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罚。而且,对于如何准确计算未休年休假天数以及补偿的具体支付方式等细节,也可能存在一些疑问。比如,跨年度的未休年休假该如何处理?不同工作年限的补偿计算是否有更精准的方法?如果您对应休未休年休假的补偿规定,还有诸如这些更深入的困惑,别再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消除您心中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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