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因一果怎么定罪都既遂么
1.“二因一果”于定罪非皆认定既遂,当两原因致一结果时,需剖析各行为在犯罪构成中的角色与地位。
2.若各行为皆能单独致结果发生,通常各行为人构成犯罪既遂。
3.然若一行为仅对结果起辅助或次要作用,另一行为为主因、决定性原因,对主因行为人可认定既遂,对次因行为人则依具体情节认定为未遂或其他形态。
4.总之,不可一概而论地认定“二因一果”皆既遂,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二、二因一果中部分行为人未既遂该如何定罪
在二因一果情形里,部分行为人未既遂时定罪需综合考量。
若属于共同犯罪,对于未既遂行为人仍按所犯之罪定罪,但量刑会考虑其未得逞情节。依据《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比如共同盗窃犯罪,部分行为人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取得财物,构成盗窃罪(未遂)。
若不属于共同犯罪,各行为人根据自身行为与结果的因果关系和主观故意分别定罪。若其行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起到一定作用,即使未既遂,也可能构成相应犯罪的未遂形态。例如两人独立行为导致一损害结果,一人行为未达既遂标准,就按该罪未遂处理。总之,定罪要结合具体案情、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和客观行为等综合判断。
三、二因一果情形下所有行为人都定既遂合理吗
在二因一果情形下,并非所有行为人都必然定既遂,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若各行为人主观上有共同故意,客观上其行为都对危害结果的发生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形成了因果关系,根据共同犯罪“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所有行为人通常都应定既遂。例如,甲乙共谋杀害丙,二人分别实施不同行为,最终共同导致丙死亡,甲乙都构成故意杀人既遂。
但如果行为人之间没有共同故意,各自独立实施行为,只是偶然结合导致同一结果,就要看每个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主观故意。若某行为人虽其行为参与其中,但没有达到既遂的主观故意或行为对结果作用较小,就不宜定既遂。比如,甲轻伤乙,后丙重伤乙致乙死亡,甲可能只构成故意伤害(轻伤),而不是既遂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当我们探讨二因一果怎么定罪是否都既遂时,这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法律问题。在二因一果的情形下,定罪是否既遂不能一概而论。比如在共同犯罪中,若两个原因行为相互配合导致危害结果发生,各行为人对结果的认知与作用不同,既遂的认定也会有差异。有的行为人可能因对结果有直接故意且积极推动而构成既遂,有的可能因对结果的过失或虽有故意但作用相对较小,在定罪既遂判定上存在变数。你是否对二因一果的具体定罪既遂情况还有诸多疑问呢?若对二因一果如何精准定罪以及是否都为既遂等问题存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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