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销售假药罪有什么立案标准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首先,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其次,生产、销售假药,虽不具有上述情形,但生产、销售金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也应立案追诉。
再者,生产、销售假药,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等其他严重情节的,同样应当立案追诉。此罪严重危害公众健康安全,一旦立案,将面临刑事处罚。
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是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这属于比较严重的后果,体现了劣药对人体健康的直接损害。
二是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通常需结合医疗诊断、鉴定意见等,比如导致多人身体出现不良反应、引发特定疾病等。
生产销售劣药危害公众健康和安全,触犯刑法将面临刑事处罚。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生产、销售假药罪量刑分三档。一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若生产、销售假药,只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就可入罪。二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生产、销售的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比如造成轻伤或重伤,或轻度、中度残疾等。三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若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像造成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等。此外,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当我们探讨生产、销售假药罪有什么立案标准时,除了明确立案标准本身,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不同,量刑会有较大差异,轻者可能是拘役并处罚金,重者可能面临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另外,假药的认定范围也是关键,有些看似有治疗效果但未获正规批准的药品也可能被认定为假药。如果你对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细节、量刑具体规定或者假药认定有更多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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