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调解书的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
诉讼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生效日期为最后一方当事人签收的日期。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旦生效,当事人必须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不得擅自反悔或拒绝履行。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在签收前,当事人可以反悔,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总之,诉讼调解书的生效以当事人签收为标志,这体现了民事诉讼中的自愿原则和司法的终局性。
二、诉讼调解书生效后反悔是否受法律约束
一般而言,诉讼调解书生效后反悔受法律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生效,当事人需按调解书内容履行义务,不能随意反悔。
不过,若存在法定情形,当事人可申请再审。比如调解违反自愿原则,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情况下达成调解;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当事人应在调解书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但申请再审不必然能推翻原调解结果,需法院审查判断是否符合再审条件。
三、诉讼调解书生效后反悔是否有法律依据
一般情况下,诉讼调解书生效后反悔缺乏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生效,当事人需按调解书内容履行义务。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若能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当事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调解书生效后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审查后,若认定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协议内容违法,会启动再审程序。
总之,生效调解书通常不能随意反悔,仅在特定法定情形下,当事人才可申请再审推翻。
当我们探讨诉讼调解书的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时,要知道这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签收日期就是生效日期。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是通过电子送达方式签收调解书的,经过电子签收平台确认其已经签收的日期,为调解书生效日期。还有,如果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自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起,调解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这个记明情况之日可视为一种特殊的生效日期界定。你是否对诉讼调解书的生效日期存在疑问呢?若对其生效日期的具体判定、不同送达方式下生效时间等还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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