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判决执行 > 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是如何确定的

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是如何确定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31 · 4127人看过
导读:判决生效之日通常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后的次日,裁定生效之日一般是裁定书送达之日。若文书规定了具体生效时间,则以规定时间为准。如民事判决中,一方十五日内未上诉,期满判决生效;刑事裁定常见送达后立即生效。不同类型的判决裁定生效规定有差异,具体要依相关法律和司法实践判断。
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是如何确定的

一、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是如何确定的

判决生效之日通常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后的次日;裁定生效之日一般是裁定书送达之日。若判决书或裁定书有规定具体生效时间的,以规定时间为准。例如,在民事判决中,若一方在送达后的十五日内未上诉,期满后判决即生效;在刑事裁定中,送达后立即生效的情况较为常见。需注意,不同类型的判决裁定在生效规定上可能存在差异,具体应以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为准。

二、判决裁定生效后执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申请执行时效可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中断的,从中断时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法院经审查,可责令原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决定由本院执行或指令其他法院执行。

三、判决裁定生效后申请执行期限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若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出现申请执行、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中止的原因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中断的,从中断时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当我们探讨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是如何确定的时候,这背后有着严谨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一审判决书和可以上诉的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后,上诉期内当事人未上诉的,上诉期满之日判决裁定生效。而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对于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如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等判决,一审终审,判决书送达即生效。若你对判决裁定生效之日的确定还有其他疑问,比如在不同类型案件中具体的生效时间细节等,不要错过获取准确答案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

判决执行最新文章

遇到判决执行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