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职可以工资立结吗
1.辞职时工资原则上应立结,依据相关法律,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需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员工正常提前通知辞职并完成交接,单位理应立即结算支付工资。
2.不过在实际中,部分单位会按原工资发放时间支付。若单位拒绝立结工资,员工可先和单位协商。
3.若协商无果,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以要求单位及时支付工资,若符合条件还可要求经济补偿。建议员工在辞职过程中保留好工作交接等相关证据,以便在维权时使用。
二、辞职时未休年假工资能否一并结算
辞职时未休年假工资能一并结算。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不支付未休年假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辞职时未休年假补偿在法律上如何算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辞职时未休年假,单位应按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计算方法如下:
1.确定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月工资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2.确定应休未休年假天数,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计算公式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当探讨辞职可以工资立结吗这个问题时,除了直接的答案之外,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工资未能立结,后续可能存在工资支付时间、方式等问题。根据规定,即便不是立结,用人单位也需在合理时间内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相应赔偿。另外,若辞职后工资计算出现差错,如加班工资、绩效奖金等未正确核算,劳动者该如何维权也是重要方面。如果您对辞职工资立结、工资后续支付或工资计算等相关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困惑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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