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的不公平合同成立吗
合同是否成立与是否公平并无直接关联。合同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条款协商一致。
而合同公平与否涉及的是合同效力问题。显失公平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所谓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在这种情况下,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不公平不影响合同成立,只是可能影响其效力。
二、显失公平的合同在法律上有效力吗
显失公平的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被撤销后自始无效。
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受损害方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合同继续有效。
三、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显失公平的合同并非当然无效,而是属于可撤销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在合同被撤销前,该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当事人需依约履行。若受损害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合同继续有效。若受损害方依法行使撤销权,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有过错的一方还需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当探讨合同的不公平合同成立吗这个问题时,除了合同本身是否成立,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即使不公平的合同成立了,受损害方是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的。而且在撤销合同后,涉及到财产返还、折价补偿等后续事宜。不公平合同可能还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在判定显失公平时有严格的法律标准。如果你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了合同是否公平、成立以及后续处理等方面的疑惑,不要让这些问题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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