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况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关系相对稳定,对劳动者权益保障更有力。但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若有相关法律问题,可进一步咨询专业律师。
二、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劳动合同法》,以下情形用人单位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这里强调“连续”,如劳动者在同一单位不间断工作达十年,单位应签订。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比如国企改制签合同时,符合此条件的员工,单位要签订。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如劳动者无严重违纪等情况,第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续订,单位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哪些情形是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以下情形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其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这强调工作连续性与时长,保障长期服务员工权益。
其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此类规定兼顾国企改制与老员工就业稳定。
其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避免用人单位反复签订短期合同损害劳动者权益。
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当我们探讨什么情况下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这一问题背后涉及诸多要点。比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等情形下,都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时,也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您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其他细节,比如签订程序、权益保障等还有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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