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实刑以后可以监外执行吗
实刑是指在监狱中实际执行的刑罚,而监外执行是指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将罪犯暂时置于监狱外执行刑罚。办理实刑以后是否可以监外执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来说,如果罪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符合法律规定的监外执行条件,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但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然而,如果罪犯属于累犯或者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不得监外执行的。
总之,办理实刑以后能否监外执行,要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二、办理实刑后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需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但如果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出于保障胎儿、婴儿健康成长考虑,此类罪犯可监外执行。
三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属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三、办理实刑后监外执行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但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若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可暂予监外执行。同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当我们探讨办理实刑以后是否可以监外执行时,这涉及到诸多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如果存在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是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情形,是有可能被批准监外执行的。但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比如,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监外执行条件。你对办理实刑后的监外执行还有其他疑问吗?若对监外执行的申请流程、所需材料或者后续监管等方面存在困惑,别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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