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会将案件第三人列为被执行人
通常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会将案件第三人列为被执行人:一是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但未提出书面异议,经审查属实的,可裁定对其不得执行,若其仍怠于行使权利导致判决无法执行,可将其列为被执行人;二是第三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通过虚构债务、虚假诉讼等方式逃避执行,损害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可依法将其列为被执行人;三是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立、合并的,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受,若该新主体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将其列为被执行人,原第三人在分立、合并前的相关责任也应一并承担。
二、第三人被列为被执行人还有其他特殊情况吗
第三人被列为被执行人存在多种特殊情况。其一,债务担保情形下,若第三人作为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债权人可申请追加保证人为被执行人,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其二,无偿接受被执行人财产转移的第三人,法院可裁定其在接受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并列为被执行人。其三,法人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追加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可追加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为被执行人。此外,在执行过程中,第三人书面承诺代被执行人偿还债务的,也会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三、哪些情形下案件第三人会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常见情形第三人会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1.无偿接受财产:第三人无偿接受被执行人财产致使其无能力履行义务的,可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在接受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2.担保执行:执行中,第三人为被执行人提供执行担保,当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时,法院可裁定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执行其担保财产。
3.清算义务人:企业法人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企业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申请追加其清算义务人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4.分立企业:被执行人分立为多个企业,对其债务承担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追加分立后企业为被执行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当探讨什么情况会将案件第三人列为被执行人时,这背后涉及诸多复杂因素。比如第三人对被执行人负有到期债务,而被执行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损害了申请执行人利益,此时申请执行人可依法申请将第三人列为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在特定合同关系中,因被执行人的原因需承担相关责任等情况。若您对第三人被列为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形、后续权益保障等还有疑问,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您详细解读,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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