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视居住满6个月还不结案收押吗
1.监视居住期限通常为六个月,期满后情况各异。
若案件未结,视具体情形定是否收押。
2.案件侦查终结且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应依法逮捕收押。
若仍在侦查中,需继续侦查且符合条件,可变更强制措施,非必然收押。
3.若因证据不足等情况无法结案,会依法律规定作出处理,如撤销案件等。
不可单纯认为监视居住满6个月就必定收押,需综合案件进展和具体情况。
二、监视居住超6个月未结案是否会被收押
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期限届满应当及时解除。若超6个月未结案,按规定不应继续监视居住,而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处理。
若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且有必要羁押的,可能会决定对其予以收押,变更强制措施为逮捕。但如果案件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无法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可能会解除监视居住,撤销案件、不起诉或终止审理。
司法机关超期监视居住本身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
三、监视居住6个月期满未结案是否会被收押
监视居住6个月期满未结案,是否会被收押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及时解除。若案件侦查后,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犯罪事实,且符合逮捕条件,比如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等情况,司法机关会决定予以逮捕收押。
但如果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构成犯罪,或不符合逮捕条件,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就不会收押,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直接解除强制措施。
所以监视居住期满未结案不一定会被收押,要依据案件证据情况和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来判定。
当探讨监视居住满6个月还不结案是否收押这个问题时,我们要知道,监视居住的期限并非随意延长。在正常情况下,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措施。然而若案件复杂等特殊情况,经法定程序是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如果监视居住满6个月仍未结案,并不必然就会收押,要综合考量案件进展、证据收集等多方面因素。要是您对监视居住后续处理、强制措施变更等情况存在疑问,或者对自身涉及的类似法律情形不明白,别错过获取清晰答案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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