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起诉如果是什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若案件不归此法院管,像应归其他同级或上级法院管的,法院可能不予受理。
2.起诉主体不符合法律要求,像没诉讼资格的主体提起诉讼,法院可能不受理。
3.没有明确被告,没法确定向谁主张权利的情况,法院可能不予受理。
4.若属于行政行为争议,应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而非民事诉讼,法院可能不受理。
5.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失去胜诉权的,法院可能不予受理。
6.法律规定需先经行政复议等前置程序却未经过的,法院可能不予受理。
若对是否属于不予受理范围存疑,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准确法律意见。
二、当事人起诉存在哪些情形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对以下起诉情形不予受理:
1.不符起诉条件:原告与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无明确被告,无具体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不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或受诉法院管辖。
2.重复起诉:当事人就已作出生效裁判的案件再起诉,同时符合后诉与前诉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相同,或后诉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3.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但女方提出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请求的除外。
4.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
三、哪些情形下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以下情形法院不予受理:
1.不属于法院主管范围的案件,如单纯的单位内部人事任免等纠纷,不在法院受案范围。
2.不属受诉法院管辖。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若向无管辖权法院起诉,法院会不予受理。
3.重复起诉。当事人就已作出生效裁判的案件再次起诉,同时符合后诉与前诉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相同等条件,法院不予受理。
4.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5.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当探讨当事人起诉如果是什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时,这里面存在诸多具体情形。例如,依照法律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若当事人以民事诉讼程序起诉,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又如,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起诉后法院也不会受理。再比如,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除非有新情况、新理由,否则法院不予受理。你是否对当事人起诉时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还有更多疑问呢?若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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