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有财产怎么界定房产
夫妻共有房产的界定主要依据以下规则: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一般情况下,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通常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比如婚后用夫妻共同收入购买的房屋。
双方约定共有: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约定房产为共有财产,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一方婚前购买房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对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有。例如,男方婚前付首付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这部分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女方有份。
继承或受赠明确指定:婚后一方继承或受赠房产,若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所有,则为该方个人财产,否则属于夫妻共有。
二、夫妻共有财产范围是什么
夫妻共有财产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婚后双方通过工作获得的收入。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如夫妻共同经营企业的盈利等。
3.知识产权的收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认定夫妻共有财产需综合考虑财产取得时间、来源等因素,以准确界定其范围。
三、夫妻共有财产一方抵押有效吗
夫妻共有财产一方擅自抵押,一般情况下效力待定。
根据法律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如果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即第三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该财产为夫妻共有,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等手续,则抵押有效。
若其他共有人事后追认该抵押行为,抵押也会有效。所以,一旦发生此类情况,另一方应及时主张权利,证明抵押未经其同意,以维护自身财产权益。若第三人善意取得,另一方有权要求擅自抵押的一方赔偿损失。
在明确夫妻共有财产怎么界定房产时,我们知道了诸多判定标准。但房产问题往往复杂,比如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归属?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因市场因素增值,这部分增值是否都算夫妻共有呢?又比如,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该如何认定?是算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从而认定为个人财产,还是有其他特殊情况?这些问题都与夫妻共有财产中房产的界定紧密相关。若你对这些拓展问题存在疑惑,或者还有关于夫妻共有房产界定的其他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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