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安置房是家庭成员共有吗
拆迁安置房是否家庭成员共有,得看实际情况。要是以家庭整体为单位拆迁,补偿综合人口数量、原房面积等,安置房一般是家庭成员共有,毕竟大家都有贡献,属于共同共有。
但要是明确针对特定成员补偿,像基于个人房屋产权拆迁的,安置房可能就归这一人。
另外,家庭成员有关于安置房归属的书面约定,且不违法,那就按约定来。总之,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二、拆迁安置房几年可以上市交易
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时间,不同地区有别。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建造的,拿证约3年后能交易;房产开发等动迁的,交房或办证5年后可上市。
这么规定是为平衡被拆迁人居住权益和房地产市场稳定。各地依实际定规则,部分地方交易前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
要确定准确交易时间,需明确安置房地区,向当地不动产登记或住建部门了解,规避交易法律风险。
三、拆迁安置房地下室归谁所有
拆迁安置房地下室归属,得看实际状况。要是规划时就定了是小区公共配套,依法律,所有权归全体业主。业主能共同管理、使用,像设置公共停车位。
要是房屋买卖合同有特别约定,比如指定归某个业主,那就按约定来,该业主有对应权益。
若地下室由开发商单独建,没算进公摊,产权登记也明确,符合规定时开发商可能有所有权。总之,规划、合同、产权登记决定归属。
当探讨安置房是否为家庭成员共有时,这背后有着诸多复杂因素。通常情况下,若安置房是基于家庭人口、宅基地等因素分配而来,可能会被认定为家庭成员共有。但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的拆迁政策、安置协议等综合判断。比如在某些地区,若安置是以户为单位,且家庭成员均在安置范围内,那很可能属于共有。而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如部分家庭成员对安置房的取得有特殊贡献等,也会影响其归属认定。若你对安置房的归属问题还有疑问,比如不同家庭成员份额如何确定等,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关于安置房是否为家庭成员共有的相关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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