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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中的保证的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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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1 · 1678人看过
导读:民间借贷纠纷中的保证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责,债权人需先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无力履行时保证人才担责;连带责任保证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担责。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连带责任保证处理,明确保证方式对债权人维权很重要。
民间借贷纠纷中的保证的方式有哪些

一、民间借贷纠纷中的保证的方式有哪些

民间借贷纠纷中的保证方式主要有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必须先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只有在债务人确实无力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与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需先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当事人应明确约定保证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明确保证方式对于债权人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二、民间借贷纠纷是否适用民法典

民间借贷纠纷适用民法典。民法典对民间借贷有明确规定,如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在借款合同的形式上,民法典认可书面、口头等多种形式,虽更倾向书面形式以避免纠纷,但口头约定在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也受法律保护。在利息方面,明确规定年利率未超过24%的部分受法律保护,超过36%的部分无效,在24%至36%之间的部分属于自然债务,已支付的不可要求返还,未支付的不得要求支付。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借款的担保、诉讼时效等相关内容,为民间借贷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依据。

三、民间借贷纠纷的法院管辖如何确定

民间借贷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明确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合同对履行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未约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接受货币一方即为出借人所在地。例如,出借人在A地,借款人在B地,双方未约定履行地,那么A地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借贷双方就管辖法院有书面约定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从其约定。总之,确定民间借贷纠纷的法院管辖要综合考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因素,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便于法院审理案件。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保证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下,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则不同,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了解这些保证方式对于明晰各方责任至关重要。若你在民间借贷纠纷涉及保证问题时,对保证方式的具体适用、如何确定保证方式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帮你妥善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中的保证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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