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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包括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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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0 · 1788人看过
导读:民法典规定的解除合同法定理由有以下情形:一是因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二是履行期届满前,一方明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预期违约);三是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催告后合理期限仍未履行;四是一方迟延履行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这些理由为当事人解除合同提供法律依据,维护双方权益。
民法典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包括哪些情形

一、民法典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包括哪些情形

民法典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其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其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为预期违约。

其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如一方逾期支付款项等。

其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违约行为较为严重导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

这些法定理由为合同当事人在特定情况下解除合同提供了法律依据,以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民法典解除同居关系离婚

不算。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有本质区别。离婚是基于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需通过法定程序,如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而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行分开即可,无需办理类似离婚的手续。

不过,涉及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时,可向法院起诉。财产一般按共有关系处理,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除外;子女抚养问题则参照离婚时子女抚养的规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所以,单纯的解除同居关系,不能等同于离婚,只有婚姻关系解除才叫离婚。

三、民法典解除同居关系协议能否公证

从法律角度来看,同居关系协议是可以公证的。同居关系协议若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公证机构一般会予以受理。

但需注意,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不同,公证并不意味着同居关系合法化。在公证此类协议时,应明确财产归属、债务承担、子女抚养等具体条款。比如财产部分,要准确界定各方财产范围,避免日后争议。子女抚养条款要遵循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明确抚养权抚养费支付等问题。

公证后,协议具有更强的证明力,若发生纠纷,可作为证据使用。不过,对于同居关系的解除,法律上没有如同婚姻关系那样严格的程序和保障。若涉及复杂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在探讨民法典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包括哪些情形时,我们了解到了多种具体情况。除了常见的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等,还有一些容易被忽视的要点。比如,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也有权解除合同。而且,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同样可解除合同。你是否在合同履行中遇到过相关困扰呢?若对民法典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还有其他疑问,比如如何判断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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