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固定期限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定解除情形如下:
1.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
2.劳动者过错解除: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可解除。
3.经济性裁员:企业经营困难等符合条件时可进行经济性裁员并解除。
4.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如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等,劳动者可解除。
5.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时,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6.用人单位破产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情形,劳动合同终止。
7.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
三、无固定期限合同能否变更为固定期限
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变更为固定期限合同。这属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从法律角度看,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自愿,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变更就是有效的。双方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变更后的固定期限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条款。
例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将原本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变更为自某一日期起至另一日期止的固定期限合同,明确新的工作岗位及相应薪资待遇等。这样变更后,双方就需按照新的固定期限合同履行各自义务。但需注意,变更合同不能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当探讨无固定期限合同需要哪些条件时,除了文中提到的常见情形,还有一些要点值得关注。比如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也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又或者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对这些特殊条件是否还有疑问呢?如果对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条件、后续权益保障等问题还想深入了解,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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