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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范围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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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6 · 2255人看过
导读:根据相关法律,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范围时,保证范围涵盖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主债权是原本债权债务指向的权利,利息按约定或法定算,违约金是违约支付金钱,损害赔偿金是违约损失赔偿,实现债权费用如诉讼费等。如甲向乙借款,丙为保证人且未约定范围,甲到期未还,乙可要求丙在上述范围担责。
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范围如何确定

一、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范围如何确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范围时,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主债权即债权人债务人之间原本的债权债务关系所指向的权利。利息通常按照约定或法定标准计算。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损害赔偿金是因债务人违约给债权人造成损失而应赔偿的金额。实现债权的费用比如诉讼费律师费等。

例如,甲向乙借款,丙为保证人且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范围。若甲到期未还款,乙不仅可要求甲偿还本金,还能要求丙承担相应利息、违约金(若有约定)、因追款产生的诉讼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丙在上述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超过两年有效吗

保证期间是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的。一般情况下,约定的保证期间超过两年是有效的。

根据法律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所以,如果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了超过两年的保证期间,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应按约定方式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否则可能导致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仅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即债权人需先就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无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只有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有债务未清偿的部分,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

与一般保证相对的是连带责任保证,若明确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有权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需先向债务人主张。所以,保证方式未约定时按一般保证认定,对保证人责任承担有重要影响。

当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范围时,确定方式并非无章可循。一般来说,保证范围涵盖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例如,主债权若存在利息,那么利息部分也在保证范围内。而且实现债权的费用,像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也应由保证人承担。若你在保证合同相关事宜上还有诸如保证期间如何界定、保证人有哪些抗辩权等疑问,不要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全面剖析,让你对保证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有更清晰准确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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