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诉讼期限的中断情形有哪些
劳动仲裁诉讼期限的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仲裁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中断情形主要有:一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比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工资、补缴社保等要求。二是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像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三是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例如用人单位承诺支付拖欠的赔偿金。一旦出现这些情形,仲裁时效即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需注意,要留存好相关证据,以证明这些中断情形的发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劳动仲裁诉讼时效十五天是怎么算的
劳动仲裁诉讼时效并非十五天。一般来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这里的一年时效存在中断、中止等情形。比如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三、劳动仲裁诉讼受理的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诉讼受理范围主要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需注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只有属于上述范围内的,劳动仲裁机构及法院才会受理。这旨在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争议能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在了解劳动仲裁诉讼期限的中断情形后,我们知道这对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劳动仲裁诉讼期限中断后,重新计算期限能让劳动者有更充足的时间准备和维权。比如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等都可能导致期限中断。但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准确判断一次沟通是否构成主张权利从而导致期限中断,可能存在一些模糊地带。又或者在复杂的劳动纠纷中,多种中断情形交织,该如何清晰梳理和应对。若你对这些问题有疑问,或者想深入探讨劳动仲裁诉讼期限中断相关事宜,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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