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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时效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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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27 · 1829人看过
导读:劳动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讨薪、向劳动监察投诉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下,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无法在时效内申请仲裁,时效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欠薪发生争议,申请仲裁不受一年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则需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仲裁裁决时效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裁决时效规定是什么

劳动仲裁时效通常是一年,从知道或该知道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

比如讨薪、向劳动监察投诉,或是对方同意履行义务,时效就中断,重新计算。

要是因为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没法在时效内申请仲裁,时效会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算。

劳动关系存在时因欠薪起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限制;但关系终止的,要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仲裁裁决超时效是否还具法律效力

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裁决超时效并不必然导致其不具法律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即便仲裁程序超时效,但只要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裁决书就生效。

然而,若超时效问题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与实体权利,在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法院经审查,若认定仲裁违反法定程序(超时效属于违反法定程序情况之一),可能会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此时裁决书便失去法律效力。

三、劳动仲裁裁决超时效有何法律后果

劳动仲裁裁决超时效主要有以下法律后果:

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时效为一年。若超时效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可提出时效抗辩,仲裁委可能会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驳回申请。这意味着劳动者可能丧失通过仲裁程序维护权益的机会,除非有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

对于仲裁委来说,若其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裁决,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仲裁庭应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可延长十五日。

超时效作出的仲裁裁决本身,并不必然无效。若当事人未以时效为由提出异议,且裁决不存在其他违法情形,该裁决仍具有法律效力。

当我们探讨劳动仲裁时效规定是什么时,除了明确时效本身的相关规定,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了解。比如,时效的中断与中止问题。在某些法定情形下,劳动仲裁时效会发生中断,从中断时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而出现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时,时效会中止,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另外,超过仲裁时效提出仲裁申请,可能会面临被驳回的风险,但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就失去了实体权利,在特定情况下仍可通过其他途径维权。若你对劳动仲裁时效的中断中止情形、超时效后的处理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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