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确定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
民事诉讼地域管辖主要依据以下几方面确定:
一般地域管辖: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等。
专属管辖:如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民事诉讼中特殊地域管辖如何准确认定
特殊地域管辖以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以及被告住所地来确定管辖法院。准确认定需注意:
1.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若合同对履行地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行为实施地与结果发生地。
3.公司诉讼: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
认定时,应先明确纠纷类型,再依对应的管辖规则确定管辖法院。若涉及多个连接点,可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最适宜的法院起诉。
三、民事诉讼中合同纠纷地域管辖如何确定
在民事诉讼合同纠纷中,地域管辖确定如下:
首先,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合同双方可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若没有协议管辖约定,则按法定管辖确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合同已实际履行,也可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当探讨如何确定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的管辖管辖时,除了常规的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等内容,还有一些关联要点需了解。比如管辖权异议问题,若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可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异议。另外,协议管辖也是重要方面,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你在确定管辖方面是否遇到难题呢?若对管辖权异议处理、协议管辖效力等问题存在疑惑,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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