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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股东有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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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24 · 2392人看过
导读: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包括:一是公司人格否认,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需对公司债务担责;二是出资不实,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相关董事等也可能担责;三是抽逃出资,抽逃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担责;四是一人公司股东财产混同,无法证明财产独立时,对公司债务担责。
什么情况下股东有连带责任

一、什么情况下股东有连带责任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主要有:

公司人格否认: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出资不实: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未尽忠实和勤勉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股东抽逃出资,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一人公司股东财产混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在哪些情形下需对公司债务担责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股东在以下情形需对公司债务担责:

1.出资不足:股东未按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应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抽逃出资:股东抽逃出资,要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人格混同: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清算违规:公司解散后,股东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要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要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或清偿责任。

三、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定情形主要有:

1.公司资本显著不足:股东实际投入公司的资本与公司经营所隐含的风险相比明显不匹配,股东可能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包括财产混同,如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无法区分;业务混同,公司与股东业务范围重合;人员混同,公司与股东的管理人员、员工交叉任职等,此时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或抽逃出资,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其他发起人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当我们探讨什么情况下股东有连带责任时,除了常见情形外,还有一些值得关注的拓展情况。若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另外,在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你是否遇到过与股东连带责任相关的困扰呢?如果对于股东连带责任的认定、承担方式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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