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纠纷是原告举证吗
医疗纠纷一般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存在特殊情况。
通常情况下,患者作为原告需对自己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损害后果等承担举证责任。
然而,在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和过错推定。即医疗机构要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比如,因医疗器械缺陷导致患者损害,医疗机构需证明器械无问题;因医疗机构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等,也会被推定有过错。所以医疗纠纷不完全是原告举证,医疗机构也有相应举证责任。
二、医疗纠纷被告是否也需承担举证责任
在医疗纠纷中,被告(医疗机构)通常需承担一定举证责任。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患方要对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等进行初步举证。
不过,在特定情形下,医疗机构需承担举证责任。例如,患者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受到损害,医疗机构要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此外,若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此时医疗机构要举证自己无过错。总之,医疗纠纷中被告并非完全不承担举证责任。
三、医疗纠纷中被告需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在医疗纠纷中,被告(医疗机构)主要承担以下举证责任:
过错推定情形下的过错举证:《民法典》规定,若存在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此时医疗机构需举证自己无过错。
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间无因果关系的举证:当患者证明存在损害结果等初步事实后,医疗机构要举证其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若无法证明,可能要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在探讨医疗纠纷是原告举证吗这个问题后,其实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一般来说,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较为复杂,除了原告举证,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比如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另外,在医疗纠纷中若涉及医疗事故鉴定,其鉴定结果也会对举证责任和最终判决产生重要影响。如果你在医疗纠纷举证方面还有诸如鉴定流程、证据收集等方面的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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